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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的通知(附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2764

来源: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和软件园区建设,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软件产业集聚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中的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软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未履行应统尽统责任,符合条件但未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的,本政策不予支持。

二、重点支持方向

本政策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通用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产品开发;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元宇宙等平台软件开发;支持围绕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重点行业业务系统迁移,提供信创解决方案,开发信创软件产品;支持开源软件产品开发。

三、强化双招双引

(一)鼓励在肥投资设立软件企业。对新设立的软件企业,按其在肥缴纳社保员工数和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各类企业剥离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进行专业化发展,设立独立法人软件企业,比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二)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对全球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百强、国内外上市公司、营收超10亿元的企业在肥设立独立法人软件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在肥缴纳社保员工数达到100人以上,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落户后三年内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其营业收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符合合肥市招商引资大项目认定导则界定标准的项目,可以申请“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四、鼓励做大做强

(三)鼓励企业提升开发服务资质。对新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五级、四级、三级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一级、二级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存量软件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速均超过30%的,按不超过其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量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企业最多可享受两次。

(五)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大力推进规上软件企业培育,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

五、支持推广应用

(六)支持首创产品市场拓展。支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有关政府采购中选用首版次软件产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应用首版次软件产品。鼓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价因素,不以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首版次软件产品参与投标的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时,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优化发展环境

(七)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强化产业基金引导。发挥市政府引导母基金作用,招引社会资本合作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集中支持重点软件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八)大力支持软件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软件园,对经市级认定的软件园运营单位一次性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招商运营费用补贴。对由全国知名软件园运营单位进行运营的软件园,招商运营费用补贴上浮20%。之后连续年度新增软件企业和软件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分档给予软件园运营管理团队最高150万元奖励。为提升软件产业集聚度,加大园区项目招引力度,鼓励各软件园建设运营单位对新入驻园区的软件企业,实行房租减免。

(九)支持软件人才培育和引进。支持行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高校院所、职业院校、重点企业等单位牵头建设合肥市软件产业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软件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按“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产业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岗位补贴、子女教育等人才政策。

(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在肥重点软件企业发起成立合肥市软件行业协会,市场化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其在产业发展、政策咨询、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方面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政策信息沟通渠道,邀请软件协会参与标准、规划和政策文件制订,参加有关行业工作会议。对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项目路演、产品发布、技术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要素对接活动(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政策资金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与其他市级政策不重复奖补。执行期间如遇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



关于《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2023年3月14日,《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发展软件产业,2018年6月,合肥市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27号),从降低企业融资和研发成本、支持企业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建设服务平台和人才实训基地等方面,有力支持我市软件企业发展,受到企业欢迎。

2020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2020年11月,工信部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0号),指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发展软件产业对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12月31日,《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到期,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加快软件名城创建,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过程和总体考虑

2021年1月,市经信局启动政策修订工作,期间多次深入县区、企业调研,召开重点县区、部门和企业座谈会,梳理产业发展难点、痛点,在借鉴学习广州、杭州、成都、长沙等多个已获评或争创中国软件名城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于年末拟定初稿;2022年2月,就政策修订情况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照市领导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为提高政策精准性、可操作性,在征求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重点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文稿内容,形成送审稿;2022年5月,政策文稿完成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7月,政策文稿完成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22年10月,政策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2月,政策通过市委审定并再次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再次进行合法性审查。

起草过程中,考虑到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情况和政策现状,确定4个主要修订思路:一是与省、市政策,包括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政策、市高质量发展政策等进行衔接,按照错位、不重复原则设定条款;二是对标国内先发城市,特别是已获评中国软件名城城市,鼓励投资设立软件企业、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并突出在肥缴纳社保人数,以提高我市软件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三是落实省委关于软件园建设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鼓励县(市)区建设市级软件园、软件企业入园发展,以加快软件园建设;四是鼓励企业申请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等资质认证,以提升软件企业开发服务能力,加快发展速度,打造知名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

三、工作目标

政策实施后,每年新增软件企业50-100家、新增软件从业人员5000-10000人、软件业务收入增速超20%;三年内认定3-6家市级软件园、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软件企业和产品。

四、主要内容

本政策引用了现有市级其他政策的部分条款,同时设立5个新增条款。详见下表。

五、创新举措

(一)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市软件产业规模小、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少的问题,考虑到软件产业轻资产、重人力、市场竞争大的特点,在总结旧政策三年实施经验,和借鉴多个先发城市政策的基础上,重点从招引设立软件企业、增加本地社保员工、提升开发服务资质和加快企业发展速度四个方向针对性引导突破,旨在通过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

(二)突出产业集聚。软件园作为集聚软件人才、政策、资金等资源的关键载体,是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建设软件园,是加快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加速我市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创建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我市软件园建设,政策设置专门条款,从鼓励建设市级软件园、做好软件园运营管理、支持软件企业入园发展三个方面支持软件园建设,以加快我市软件产业集聚发展。

(三)突出错位互补。我市政策体系相对丰富完整,形成了“普惠+专项+基金+一事一议”的政策体系,在很多行业领域都有多个政策同时覆盖,为防止企业难以选择和重复申报,在设计政策条款时,和现有政策进行了仔细比对,聚焦重点环节,避免交叉重复,突出错位互补。

六、保障措施

一是通过媒体、宣贯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我市软件企业的知晓率,扩大政策的惠及面。二是持续锻长补短,梳理产业链目标企业,结合国际国内行业发展趋势,精准开展招大引强。三是实施监督考核。将软件产业发展纳入市工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项目及推进工作的监测、调度和督导。

七、下一步工作

根据政策内容,市经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对各项具体条款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抓好政策落实,适时开展政策申报,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政策资金,并做好政策绩效总结、评估工作,确保政策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咨询电话: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0551-63538585)

0551-63663382 18656020568